我院开展审务督察工作显成效 近日,我院开展了第一次审务督察工作,对全院审判业务部门的庭审规范、案件审理和窗口部门作风、廉政作风情况三个方面开展督察,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措施,得到了各部门的认真贯彻落实。5月11日,市中级法院审务督察小组到我院清溪法庭检查审务督察工作,对该庭和我院整体的审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院党组高度重视审务督察工作的开展,要求结合《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和本院的实际情况,初步建立审务督察机制,进一步加强我院的纪律作风建设,完善我院的制度执行保障机制,促进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以及工作人员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本次我院的审务督察工作,制定了《关于审务督察工作的检查方案》,专门成立了院审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由罗念卫院长亲自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纪检组(监察室),由纪检组组长梁伟根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室副主任陈旭霞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各部门廉政监察员。在开展审务督察工作前,召开了准备会议,向各廉政监察员明确督察的目的,检查事项和小组分工,确保了审务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自查结果,我院审务工作整体较好,窗口部门立案和接待当事人文明、耐心,庭审程序正确、审判人员穿着规范,抽查的案件审限延长合理,未发现违反廉政的问题。特别在市中院对清溪法庭的督察中,认为该庭在推进庭审规范化和法律文书规范化方面工作成效显著,庭审程序完整规范,法官庭审驾驭能力较高,实施的法律文书校对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地避免了法律文书的错漏,为此对我院整体的审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