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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新常态:城乡一体化基层社会治理逻辑再构
             
发布时间:2015-11-16 15:34:12 稿件来源: 作者:

 治理新常态:城乡一体化基层社会治理逻辑再构——基于S基层法院五年治理实践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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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获广东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法治问题研究”研讨会主题征文二等奖)

    论文提要: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人民法院是一个特有的治理角色,涌现出诸多治理实践,亦存在突出的治理问题,具体表现在:司法治理资源存在人力短板和服务受限的困境,社会民众参与遭遇偏窄渠道与弱势影响的干扰,法治效果不及政策因素与乡土规则的强势。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法院治权依据缺失和行政司法治理失序造成治理权限模糊,公权力自负惯性与社会管理认知误区导致治理模式滞后,维稳优先和多元纠纷解决路径形成治理导向束缚。基于此,亟待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逻辑再构,形成各司其职与各负其责的治理清单,突出主体意识和协作治理的治理转型,树立法治权威与社会自治的治理主义,建构城乡一体化基层社会治理新常态,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深入推进。
   关键词:治理;新常态;基层法院;逻辑;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

  (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治理新常态:城乡一体化基层社会治理逻辑再构——基于S基层法院五年治理实践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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