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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活力与秩序安全的博弈
             
发布时间:2015-11-16 15:33:47 稿件来源: 作者:

 效率活力与秩序安全的博弈

——以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为视角
日博备用地址  邓鹤飞 杨诚

 

   绪言
   商事登记是由两方实施但牵涉多方利益的法律行为。因此,商事登记制度具有双重目标,既要保障私权,又要实现公法控制,需要平衡国家、登记申请人、第三人等多方主体的利益诉求。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如何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改革,是政府在商事登记改革中不断探索的问题。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2012年5月16日,东莞市推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大朗镇启动商改试点;10月23日,东莞市印发《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12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东莞市全面铺开;2014年3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开始施行。至此,轰轰烈烈的商事登记改革在全国铺开。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便是此次改革的重要成果,至此实缴制退出舞台,认缴制取而代之成为工商登记注册中施行的新的注册资本制度。注册资本实缴制有哪些弊端,认缴制的价值又体现在何处,作为改革施行的新举措、新制度,认缴制可能存在哪些问题和风险,充分认识到这些风险的存在,并考量妥当的应对策略,也是理性改革的应有之义。
   (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效率活力与秩序安全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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